2013年上海高温费标准
随着夏至日的到来,上海地区也开始迎来高温天气。一般的话,在高温温度达到35度以上,都可以实施发放高温费。那么,2013年上海高温费标准什么时候发放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2013年上海高温费标准津贴不变,标准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6到9月。劳动者如果在6-9月正常出勤且符合岗位条件,共可领取800元高温津贴。高温工作现场的清凉饮料费用不能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也不能折合现金抵消高温津贴。
2012年,我国废止《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施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规定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津贴标准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据了解,2011年开始,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以及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大多为工资水平较低的一线职工等实际情况,上海提高了高温季节的津贴标准,并从有利于企业操作的角度出发,将日标准调整为月标准。2013年上海高温费标准即:从每个高温日10元,调整为每月200元。此标准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及其使用的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
在出现高温天气的时候,上海市民要开始注意防暑情况。针对2013年上海高温费标准发放时间,也已经得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