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讯 今天,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鲁勇在2013年上半年全市旅游工作会上强调,今年10月1日,我国第一部《旅游法》就要正式实施。实施旅游法,既是促进旅游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对目前旅游管理水平的一次大考。
鲁勇说,旅游法10章112条,强化了依法维权,特别是依法维护旅游者权益、依法保障旅游经营者权益、依法保障从业人员权益、依法保护各类旅游资源、依法保障旅游安全等五大权益。强化了依法治旅,特别是依法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旅游从业人员行为、依法规范景区景点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新兴业态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旅游服务合同、依法规范旅游监管工作等六大行为。强化了依法兴旅,特别是政府要有效落实健全旅游管理体制、强化旅游发展规划、完善旅游产业发展机制等三大工作。旅游法的实施,为把旅游业建设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奠定了法律和制度基础。
鲁勇认为,旅游法生效之时正值国庆旅游黄金周,旅游行业必然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媒体聚焦的热点、曝光旅游管理薄弱环节的集中点,北京旅游将迎来旅游法实施的第一次大考。
第一,考旅游企业依法经营的状况。
第二,考政府部门监管工作的水平。
第三,考旅游投诉受理机制的效能。
第四,考旅游依法行政的执法能力。
第五,考行业中介组织的自律能力。
第六,考突发事件政府的应急处置水平。
鲁勇强调,行业监管、行政许可、旅游执法、游客投诉、安全应急、公共服务、行业协会等将被推向媒体的聚光灯下,特别是反映北京一日游问题的事件会进一步放大、聚焦。如果不能利用旅游法实施前最后两个月时间加紧准备,到那时有可能面对负面消息“按下葫芦起来瓢”的被动局面。(伍策 李凤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