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舍不得去的丽江,终于,被我挥霍掉了。本是陪闺密散心去的,谁知闺密临行前事务繁忙,去不了了。我却去意已决。于是拉了个关系很不错也还不至于有代沟的八O后小丫头(虽然她是管我叫姨的。。。),临时组建了号称“七O后加八O后超级无敌霹雳雷死人不偿命组合”,三下五除二准备好行囊,一路就杀将过去了。这是一次没做任何前期功课的旅途。不知道为什么,只是隐约觉得,周密的计划是不适合这次想去的那个地方的。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为了那诱人的机票折扣,跟了旅行社的团队一起出发。到昆明后我俩就迫不及待地单飞了。说到单飞这词,不得不再狠狠BS下同机到达昆明的那几个猥琐中年男——他们说,你们喜欢单飞啊?我们可是喜欢“双飞”的,一起玩吧,别单飞了。靠,出师不利啊,旅程刚刚开始就这么不小心给巨恶心了一把。理都懒得理,送他们一堆翻飞的白眼,然后,拖着皮箱跨着猫步(臭美?那狗步也成吧)仪态万方优雅从容地转身离去。坐在机场到市区的出租车里,随便在书上找了家国际青年旅舍就让师傅把我们送了过去。去了才知道,这选择同样是多么的英明伟大。这家名叫“驼峰”的青年旅舍装潢古朴收费合理,名副其实是咱青年的乐园,也是金发碧眼的国际友人们钟情的憩息地。楼上是客房,楼下是酒吧,客房旁还有个大大的露台可以数星星看月亮。(当然,到了束河,这小情小调的就更不是一件奢侈的事了。那是后话。)看了整面墙上订着的泛黄的老照片,我们知道,它之所以叫“驼峰”,是为了纪念1942年中美联合抗日增缅时紧急开辟的印度到昆明的空中航线——驼峰航线,在这条艰苦卓绝的航线上,中美飞行员曾死伤无数。安放好行李,学完历史,到对面的步行街逛了一圈。路过必胜客,发现竟然门可罗雀,想起家乡小城里同样的这美国大饼店门前永远长长的队伍涌动的人头,心情顿时大悦,忍不住进去吃了点。十点多钟,回到旅舍,露台上很多人坐着喝酒游戏上网看书发呆,我俩也找了个空位坐下,打算消灭掉刚买的新鲜樱桃就回房睡觉。然而坐下没多久,就和隔壁桌上两男一女拼了桌喝上了小酒——当然,是他们主动发出了友好邀请。那俩男的,长得贼帅,说是业余时间在昆明做平面模特。再聊,主业居然是开飞机的。见俺们一脸狐疑,就把手机上的工作照片翻出来给俺们验收,其中一个更是把身份证也拿了出来。可爱得不行。这个夜晚,和陌生的朋友天马行空,相谈甚欢,聊到所有的客人都离去才想到还有休息这回事。之前的小小不快早已丢到九霄云外。第二天睡到十点多才起。这可是我们来之前就确定的最高准则——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坚决要保证每天睡到自然醒。看来第一天这头开得还是不错的。起来后退房,寄存行李,在旅舍大厅吃了顿清淡美味的午饭,下午打车去了大学城附近的特色小街。昨晚的帅哥介绍的。不过倒是没觉得有太大的意义。于是折返,回旅舍拿了行李直奔机场飞丽江而去。机票是在携程上订的,非常便捷。束河是个古镇,离丽江古城也就六七里地的距离,是我们此次行程的最主要目的地。究其原因,只因那里有个客栈酒吧的老板也叫“深蓝”,网上交流过几次,我就知道,一定会去他那里住上几天。不因那人,只因那“完美生活”的诱惑。到达“完美生活”客栈已近八点,天却还没黑。一进去,“深蓝”和几个店员正准备开始吃晚饭,招呼我们说一起吃点吧,我们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就吃了。此后的几天,我们才发现,这里的人们基本是没什么主客之分的。那是一种不设防,不虚伪,在现代都市里很少见的气场,身在这样的气场,人们前一分钟还是陌路,后一分钟就可能是朋友了。吃完,两个驻场歌手已来到酒吧准备演出。闲聊了几句,一下子也熟悉了。我们坐在他俩面前,安静认真地听他们唱每一首歌。兴致起来,也跑上去唱了几首,他们为我们伴奏。这跟卡拉OK还真不是一回事了,那叫一个有滋有味有感觉。演出结束,夜已深,却都无心睡眠。大家围在一起猜起了拳。输了喝酒,喝了再猜,几轮下来,都成了可以吆五喝六的哥们。接下来的四天,那俩哥们陪我们玩陪我们吃(当然,就不陪别的啥了),给我们当向导,给我们当司机,一起做饭吃,一起晒太阳,一起压马路,基本上就形影不离了。我和丫头相当地好奇——是不是你们整天闲着没事做,一来单身女客人你们都这样陪?他们一致报以冤枉无辜无奈以及相当鄙夷的表情。天天睡到自然醒都得近中午了,起来后吃饭,吃完饭逛古镇,骑马,拍照,看他们踢球,跟一大帮当地人聚餐,对歌,晚上听歌唱歌,喝酒游戏,凌晨三四点睡觉。这样的日子,你要是还分得清今夕何夕,那我仰视你的目光绝对如滔滔江水了。反正我是一跤摔进那温柔乡,就全然忘了现实里烦着恼着的一切。束河的天,是蓝的。束河的水,是清的。束河的阳光,是无限的。束河的店,是小资的。束河的魂,是安静的。束河的人,是美好的。就连束河店铺里隐约传出的音乐,也比在别处听多了几分慵懒迷离的滋味。不会忘记,《天空之城》女声吟唱版在我耳边响起的时候,那天籁之音是如何让我的脚步停止了挪动。四天时间,束河就这样无声无息对我们施了催魂 ,即使说不上永远的救赎,起码,也已脱胎换骨。只是,眨眼间,那小白驹就没影儿了。最后一晚,玩到凌晨两点多,男男女女数十人外加一条小狗塞了满满一破车又开到丽江城里吃烧烤,算是为我们践行。一路笑翻了天,笑出了泪。回束河已近四点,我们是早八点的飞机回昆明,也不打算睡觉了,众人散去后,那俩哥们,就义无反顾地陪我们耗到天亮,把我们送上去机场的车,隔窗挥泪告别。(注:此处含夸张修饰成分,严肃者请自动忽略文中所有涉及“泪”的部分。)回到昆明,离晚上回家的飞机还有整个白天的时间,一冲动一转念,花四百大洋打车去了传说中的石林。再花两百多买了门票,跟司机讲好下午三四点钟回昆明,就晃晃悠悠地进去了。之所以晃晃悠悠,那是因为一宵没睡,铁打的骨头也开始发飘了。进去十分钟,我俩就严重意识到,终于犯错误了。所谓石林,完全就是想象中的样子。喀斯特地貌,石多成林。风景不出意料倒是不打紧,关键是一到“著名景点”比如那什么“阿诗玛”、“望夫石”之类的地方,就只有人挤人的份,一溜儿的老中青“阿诗玛”排着队等照相,热闹地像烧开了的水捅开了的蜂窝,哪还容得你淡定地赏景。我俩绝望地想,赶紧撤吧。可一看时间,进来还没多久呢,这就出去岂不是太对不起咱白花花的银子了。这前几天怎么都不够用的时间,现在就像是停住了。怎么把它打发到下午三点,着实伤透了我俩的脑筋。于是乎,一路哀叹着晚节不保,找了家饭馆点了几个小菜慢慢吃,消磨了一个多小时,一看到了两点,就迫不及待地飞奔那司机而去了。司机大叔表扬我们,里面那么大,你们游得很快嘛。这会儿我俩又找回了淡定的姿态,从容地回答,是啊,我们这不是为了让你早点回去好多赚点钱嘛。到了昆明,时间还早,又让他直接带我们找了家电影院。正放着《东邪西毒》终级版,我们总算又交了回狗屎运——居然周一特价只要十元一票。丫头精神比较好,虽然累还是认真看完了,我这姨到底不能跟年轻人比,张国荣的脸才出来,就倒在那巨舒服的沙发里梦周公去了。一觉醒来,片尾字幕正升起,我由衷地感慨,这十元钱一觉真是从没有过的香啊。到了昆明机场,又和同团的人会合了。所有人都大包小包的忙着托运,只有我俩仍拖着出游时的行李游手好闲。他们问,去雪山了吗?摇头。去大理了吗?摇头。去泸沽湖了吗?摇头。去香格里拉了吗?摇头。那你们到底去了哪???我们,深深地极度地无语。。。掐下指头,这次云南之行我们到过的“著名景点”大致有以下几个(以时间为序):昆明金马碧鸡坊(之所以会去,是因为它就在“驼峰客栈”楼下)、束河古镇(之所以会去,是因为它本就是我们想去的地方)、丽江古城(之所以会去,是因为想去看看传说中的“艳遇”是怎样发生的)、拉市海(之所以会去,是因为它是离束河比较近的一个可以骑马走茶马古道的地方)、白沙村(之所以会去,是因为那辆破车实在不像能开到更远地方的样子)、石林(之所以会去,完全是一个脑子当机情况下发生的无法挽回的差错)。等等等等。除了束河,这被等掉的,都是因为它们不著名,可在我看来,却恰恰是此行的精华所在。丫头说,祖国的大好河山如此壮丽,咱怎么就只在乎这“人文环境”呢?真是没追求啊。我说,没志气了吧?咋能说没追求呢?咱这也是一种追求!(喜欢在名胜古迹拍照留念证明到此一游的朋友,请无视我的狭隘吧,我自愿接受你们终生的唾弃。) 那些背影,那些声音 泡泡 有着秀气的脸庞,玲珑的身材,甜甜的笑容。“驼峰”客栈的拼桌由她领衔主搭(搭讪的搭)。搭讪方式,三人先是大声说日语,见我俩没反应,再改说韩语,见还是没反应,泡泡小姐娉娉婷婷地来到我俩面前,躬身——姐姐,我们坐到一起来喝酒吧,热闹点。——终于说上国语了。这还推得了么。必须的。泡泡长出一口气——我还一直担心和你们沟通会有语言上的障碍呢。大笑。喝到最后,哭了。凯文 长得像郭富城的帅哥。东航副驾驶。和泡泡搭档拍平面照片赚外快。居然一说话就会脸红。我们说,你这名不是真名吧,他立马掏出了身份证。帅哥分别前嘱咐,回到昆明,一定要再找他们玩。只是,我们食言了。深蓝 啥也甭多说了,就冲这名字才有此行。或者说,才会去“完美生活”吧。内敛,温和,沧桑,坚定的男子。言语不多,表情淡定——那叫一个真正的淡定。听到这名字,一直会有恍惚。广大群众也就在分别前一晚才突然醍醐灌顶,早应该管他叫“男蓝”,管我叫“女蓝”的啊。北风 开朗、热情的北方男人。在完美生活驻唱。自己在束河也有家客栈。午后,坐在他客栈的“树下咖啡”,阳光点点落下,他们练琴,我们养神,时间和空间的概念已模糊,一切都没有边界,没有实质意义。野狼 也是北方男人,也在完美驻唱。主音吉它。我唱《矜持》,唱《我可以抱你吗》,他为我伴奏。这头漂泊已久的狼,外表粗犷,内心温柔,历尽沧桑,却依然心念纯净,内向腼腆。声音和名字严重不符。我很文艺地说,我会记得你的歌声。他很文艺地答,我会记得你的容颜。可是,刚刚分别,他发来短信说,我想不起你的脸了。实诚得太离谱。而我,却没有告诉他,我记住的他的歌声,只是他整日不离口的——你要让我来呀,谁他妈不敢来呀,哪个犊子才不来呀!。。。小七 极具个性的女人。比我们晚一天到达完美,说是来做义工。不是第一次来束河。曾经在此久住过。这次似乎也没有归期。招待客人时,她忽然对着酒水单犯了傻,斗争一番后大义凛然地走到“男蓝”面前掷地有声,老板,请问一下,什么叫消费红酒送“软软”啊?大家伙都楞了,随即又全明白了,爆发出雷鸣般的笑声。——那不就是送“软饮”嘛。她这叫啥眼神呢。我听歌时,她坐到我身边,向我诉苦,那边的小妹居然问我几岁了,有没有结婚!我是皈依佛教的!。。。我教她,你不会让她猜吗!她说是啊,我怎么没想到。第二天,我俩在古镇游荡,又遇到她,她开心得跳起来——终于有人陪我玩了!我每次只要一个人玩人家就以为我不开心。我拿出相机给她拍照,她手舞足蹈,我要好好地装一下!有人给我拍照我最会装了!我和她坐在路边的石铺上下五子棋,她棋艺超烂,我不忍心赢可实在是没办法不赢,她拍着手激动地叫,你好厉害啊!一起吃饭,我和丫头剩下很多米线吃不完,她问店家拿个大碗统统装上,说,我带回去当晚饭吃,吃完了把碗给你还过来啊。忽然又想起一个问题,转过头来问我们,你们没得肝炎吧。我俩笑着摇头。丫头吃了一半不想吃的冰棍,她也会一把接过去,别扔,我吃了吧,不然多可惜。她管我叫“蓝姐”,管丫头叫“丹妹”。娜娜 学过音乐,歌喉清亮。有家有小,却向往自由的生活,跑来束河做先期调查。说是如果可能,就把一家老小都带过来开个店,以后就在此慢慢变老,多好啊。有时,在完美小坐,她也会上台唱上几曲,总是惊为天人。最后一个夜晚,和我们一起斗地主,一样亲密无间。¥%#¥%#! 老外的名字,除了布什小泉之类,我是没有智商记住的。大家知道我说的是个老外就好了。这老外大概是跟我们差不多时候到的,也是跟我们同一天离开的。住在北风的客栈。一起吃过几顿饭。进进出出,来来往往,我就只有充分利用肢体语言、面部表情的份了,起码能知道彼此是友好的吧。幸好丫头北外在读,英语水平相当一流,看他们聊得热火朝天,我这老脸也光彩了许多。和足球队聚餐的那天,老外被当地人的热情惊傻了。一人看到他故作夸张惊叫,哦,老外~(用的是外国人说中国话的语调,请各位张开想象的翅膀)。一人得知老外不吃猪肉,大手一挥叫来服务员,给咱国际友人杀头牛去!牛肉做好了上桌,一人又说,快,米西米西!米西米西!这么通俗的外语,瑞典老外大概也能懂,脸上霎时绽开了一朵大菊花。两桌人掐仗对歌,轮到老外,老外来了首啥除了丫头没人知道,接下来马上有人接了首happy brithday to you,还有人接了首ABCDEFG,笑翻全场。 皮球 最为可爱的小东西。我们一去,就和我们黏乎上了。我们走到哪,她就跟到哪,野狼带我们去爬山,她劲儿比谁都足,永远跑在第一个,拉开距离后就骄傲地回过头来看着我们一步三摇娇喘吁吁地赶上。跟北风去踢球,她在球场上乱跑,跑累了就趴到我们身上睡觉。我们都爱上了她。当然,她不是一个人,她是一只狗,一只漂亮的,温顺的,曾经的流浪狗。